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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职称的基本程序:
1、个人申请。拟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条件,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2、基层单位推荐。基层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于初审合格人员履行推荐手续,并在评审表相应栏目内加盖印章。
3、各市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门统一推荐。对于各基层单位推荐的人员材料进行复核,经同意后加盖公章,按照评审系列或专业统一推荐到评委会外事机构。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纪,能全面地熟练和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晋升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三)晋升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晋升助理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得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员级工作二年以上。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员级工作四年以上
(四)晋升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晋升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级工作二年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
(五)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中级职务工作二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中级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六)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副高级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辽宁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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