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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来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第一个接待人即为首问责任人,承担相应答复责任;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予以解答或限时解决;不属于本岗职责的事项,负责指明办理股室,做好移接工作,做到首问必答、问必有果。
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人事政策、办事程序、时限、权限公开透明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尽可能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越级上访和无礼上访,做到矛盾不上划,责任不推诿。
三是公务员投诉机制。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完善征求意见函、热线电话、局长信箱、网络投诉等征集载体,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
四是信访登记销号制度。对信访案件进行分类登记处理,A类为能当场解决或限时解决的问题,要当场解决或给出解决时限,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B类为需调查了解研究解决的问题,要深入了解情况,提高;C类为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的问题,对此类案件要对来访人员进行文件政策和规定的解读。局领导定期检查督导,及时办结销号。
五是局长接待日制度。每周星期一上午9:00-11:00为局长接待上访时间,局领导现场办公,接待来人来访,及时解决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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