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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领  导

局长(兼编办主任):徐世忠

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杨   光

分管干部调配股和工资福利股

副局长(兼编办副主任):李   军 

分管编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信访工作

副局长:郭仁大

分管人才中心和党务工作

副局长:沈   静

分管办公室和科技干部管理股

各股室设置及人员构成
办公室 编委办公室 干部调配股 工资福利股 科技干部管理股 人才中心
主任:安志成 副主任:李  军 股长:冯秀双 股长:刘丽艳 股长:李  琛 主任:郭云涛

司机:高立清 

登记局局长:刘晓宁 科员:杨立勇 科员:冯  辉 科员:王矫阳 科员:刘加贵
            刘  明         才永辉
电话:2127198 电话:2125201 电话:2125089 电话:2134540 电话:2134539 电话:2129337
工作职责

  1、协助协调工作。

  1、机构编制管理。   1、公务员管理。   1、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   1、科技干部管理。   1、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
  2、文秘工作。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2、干部录用聘用。   2、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及监察。   2、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2、人才招录。
  3、信访工作。     3、干部调配。   3、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工作。   3、引进智力。   3、人事代理。
  4、老干部工作。     4、军转干部安置。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     4、人才开发。
  5、后勤工作。     5、干部档案管理。   5、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评。     5、人才市场管理。
工作要求

1、仪表整洁,稳重热情,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3、遵守纪律,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作风正派。

4、遵守公德,关心同志,平等待人。

违纪处分

1、对违纪行为较轻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对违纪行为较重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3、对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违纪行为

1、接待办事人员不热情、不礼貌,影响形象。

2、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4、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5、滥用职权,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业务。

6、无组织纪律性,作风散漫。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中央大街15号(125000)
联系电话:0429—212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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