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兼编办主任):徐世忠
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杨 光
分管干部调配股和工资福利股
副局长(兼编办副主任):李 军
分管编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信访工作
副局长:郭仁大
分管人才中心和党务工作
副局长:沈 静
分管办公室和科技干部管理股
司机:高立清
1、协助协调工作。
1、仪表整洁,稳重热情,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3、遵守纪律,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作风正派。
4、遵守公德,关心同志,平等待人。
1、对违纪行为较轻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对违纪行为较重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3、对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接待办事人员不热情、不礼貌,影响形象。
2、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4、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5、滥用职权,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业务。
6、无组织纪律性,作风散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