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最后一批58名民办教师办理转为公办教师手续,连山区民办教师队伍将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民办教师是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分布在全区各乡镇中小学,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切实保障民办教师权利和待遇,落实民办教师相关政策,我区成立了“民转公”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集体决策、长远规划、分期分批,逐步为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办理转正手续。同时,在妥善安排、保障生活的前提下,对部分文化水平低,难以胜任教育教学任务的民办教师予以辞退。
今年,区里又拿出58名专项转正指标用于民办教师转正,区人事局会同区教育局对一九八六年底前经区教育局批准在册,一九九〇年整顿合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现仍在岗的普通中小学、农(职)业中学的民办教师,按政治条件、业务条件、身体条件、年龄条件等内容进行了资格审核,经市人事局审批,为符合转正条件的民办教师办理了转正手续,并明确了转正后的工资待遇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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